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沙县小吃第一村的文旅追梦路******
天仪再始,岁律更新。走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俞邦村,村口的“沙县小吃第一村”几个大字熠熠生辉,村庄干净整洁,“寻根追味”小吃街美食飘香,络绎不绝的游客在这里品小吃、赏美景,感受这冬日里的暖意。
俞邦村位于沙县区夏茂镇北部,建村已有1200多年,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村。全村有600多人外出经营沙县小吃,占全村劳动人口的88%,有“沙县小吃第一村”的美誉。
俞邦村依托传统美食沙县小吃,不断深化文旅融合,做优“寻根追味”特色乡村游,打造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走出一条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漫步在俞邦村,这里绿荫如盖、溪水绕村。村里一幢幢漂亮别致的农家小院错落有序,一条条平坦洁净的水泥路穿过村庄、一座座青砖黛瓦的民宿有序排列,一幅美丽乡村的图景徐徐铺开。
“这两年来,游客越来越多,村里不断改善村容村貌,通过实施俞邦客厅亮化工程,对主街住宅进行改造,院前花开四季,不断提升整个村庄的颜值。”俞邦村党支部书记张昌松说。
与此同时,俞邦村还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小吃、文旅等特色产业,做足“小吃+文旅”这篇大文章。
在村里的木窠卡丁车露营项目现场,工人们正在热火朝天地施工。“这个项目占地20多亩,总投资100万元,预计于春节期间对外开放,将填补俞邦村露营旅游业态的空白。”张昌松介绍说。
此外,俞邦村先后投资约4000万元,打造了沙县小吃民俗风情馆、儿童乐园等40多个项目,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推出“沙县小吃原材料种植—小吃制作—小吃品尝”互动体验项目,进一步增加游客体验元素,吸引更多游客,擦亮“沙县小吃”品牌。
走进沙县小吃民俗风情馆,可以看到“溯源传承话美食”“沙村人家食为天”“小吃文化系风情”等篇章,充分展示了沙县小吃的前世今生。“看着这些精美的画面,仿佛穿越时空,感受到那浓浓的烟火气。”来自厦门的游客张希笑着说。
在俞邦村提升改造建设过程中,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作为推动小吃产业发展、壮大文旅产业规模的运作实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两年来,集团分步实施建设了俞味·小吃文旅餐厅、俞生有梦·精品民宿等项目,不断丰富旅游产业链,不断打响‘沙县小吃’文化和旅游品牌。”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童友健说。
手锤扁肉馅、油炸春卷……采访当天中午时分,村里的“寻根追味”小吃街生意火爆。这里的小吃店高高挂起彩旗、招牌,家家户户备着各类特色美食。70多岁的村民俞和传正在自己的小吃店忙碌着,只见他一边招呼客人,一边将包好的扁肉下锅,将拌面用笊篱捞出,撒上葱花,淋上酱汁,动作一气呵成。
“我们村的生意越来越好。我家的小吃店一天营业额高时可达4000多元。去年忙不过来时,就让女儿和女婿过来帮忙。今年直接让小儿子留在家帮忙。”俞和传笑着说,“现在我们家一年纯收入就有十来万元,在家门口赚上了‘旅游钱’,我们很感恩、很满足。”
据统计,2022年,俞邦村接待游客超20万人次,人均收入2.8万元,村集体收入38万元。
“我们以‘明星村’俞邦村为联建主村,联合长阜、松林、儒元、东街、西街等5个村党支部,成立俞邦片区党委,整合资源,串点成线,握指成拳。片区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注册成立‘福建省夏茂俞邦片区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夏茂镇党委书记张卫华说。
“2022年以来,公司围绕发展小吃、文旅、茶叶、林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创立了‘寻味俞邦’‘俞生有礼’等伴手礼品牌。据统计,2022年,公司实现销售额近百万元。”夏茂俞邦片区农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饶启圣介绍。
砥砺奋进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上,张昌松信心满怀。(李金枝)